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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剂与规格:(1)皮下注射剂:5ml(曲妥珠单抗 600mg)/瓶;(2)静脉注射剂:440mg(20ml)/瓶、60mg/瓶、150mg/瓶
适应证:1.转移性乳腺癌:本品适用于 HER2 阳性的转移性乳腺癌,作为单一药物治疗已接受过 1 个或多个化疗方案的转移性乳腺癌;与紫杉醇或者多西他赛联合,用于未接受化疗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 2.早期乳腺癌:本品适用于 HER2 阳性的早期乳腺癌:接受了手术、含蔥环类抗生素辅助化疗和放疗(如果适用)后的单药辅助治疗;多柔比星和环磷酰胺化疗后序贯本品与紫杉醇或多西他赛的联合辅助治疗;与多西他赛和卡铂联合的辅助治疗;与化疗联合新辅助治疗,继以辅助治疗,用于局部晚期(包括炎性)或者肿瘤直径>2cm 的乳腺癌。
合理用药要点:1.在接受曲妥珠单抗治疗前,应在有资质的病理实验室进行 HER2 检测,HER2 阳性患者方可应用曲妥珠单抗治疗。2.与蒽环类药物同期应用须慎重,可能增加心脏毒性,严重者会发生心力衰竭,建议序贯使用或分别使用。 3.临床实践中要对既往史、体格检查、心电图、超声心动图 LVEF 基线评估后(首次治疗前需 LVEF≥50%),再开始应用曲妥珠单抗,使用期间应每 3 个月监测 LVEF。若患者有无症状性心功能不全,监测频率应更高。出现下列情况时:治疗中若出现 LVEF<50%或低于治疗前 16%以上,应暂停治疗,并跟踪监测 LVEF 动态变化,直至恢复到 LVEF≥50%以上且较基线降幅<10%方可继续用药。LVEF 持续下降(大于 8周),或三次以上因心脏毒性而停止曲妥珠单抗治疗,应永久停用曲妥珠单抗。 4. 多项临床研究证实,HER2 阳性转移性乳腺癌患者,在其他化疗药物或内分泌药物治疗时,联合曲妥珠单抗可进一步增加临床获益。 5. 静脉注射剂型:每周给药方案初始负荷剂量为4mg/kg,每周一次,静脉输注 90 分钟以上;维持剂量为2mg/kg,每周一次,如初始负荷量可耐受,则此剂量可静脉输注30 分钟。3 周给药方案初始负荷剂量为8mg/kg,随后 6mg/kg 每 3周一次。且重复 6mg/kg 每 3 周一次时输注时间约为 90 分钟。如果患者在首次输注时耐受性良好,后续输注可改为 30 分钟。配制后的溶液稀释于 250ml 的0.9%氯化钠中,不可使用 5%的葡萄糖注射液(可使蛋白聚集)。 皮下注射剂型:3 周给药方案,剂量为 5ml(曲妥珠单抗 600mg)固定剂量(无需按照患者体重),2~5 分钟内完成给药。无需负荷剂量。注射部位应在左右大腿之间交替。新注射部位应离先前注射部位至少 2.5cm,在健康皮肤上注射,禁止在红肿、挫伤、压痛或变硬的皮肤注射。接受曲妥珠单抗(皮下注射)治疗的患者,其他皮下给药药物应选择不同部位注射。 6.疗程:乳腺癌患者术后使用曲妥珠单抗辅助治疗时间为 1 年,不建议延长治疗时间。复发或转移患者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联合治疗有效后可以使用曲妥珠单抗维持治疗。 7.漏用药物处理:如果患者漏用曲妥珠单抗未超过一周,应尽快对其给予常规维持剂量的曲妥珠单抗(每周一次的给药方案:2mg/kg;每三周一次的给药方案:6mg/kg),不需等待至下一治疗周期。此后,对于每周一次或每三周一次的给药方案应分别在 7 天或者 21 天后给予维持剂量的曲妥珠单抗。如果患者漏用曲妥珠单抗已超过一周,应尽快重新给予初始负荷剂量的曲妥珠单抗(每周一次的给药方案: 4mg/kg;每三周一次的给药方案:8mg/kg),输注时间约为90 分钟以上。此后,对于每周一次或每三周一次的给药方案应分别在 7 天或者 21 天后给予维持剂量的曲妥珠单抗(每周一次的给药方案: 2mg/kg; 每三周一次的给药方案: 6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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