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阅读更多内容,享用更多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实体瘤治疗疗效评价标准(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rs Version 1.1, RECIST1.1)(2009)
一、基线评估时,肿瘤病灶/淋巴结将按以下标准分为可测量和不可测量两种。
(一)可测量病灶
1. 肿瘤病灶:至少有一条可以精确测量的径线(记录为最长径),其最小长度如下:
- CT 扫描 10 mm(CT 扫描层厚不大于 5mm)
- 胸部 X-射线 20 mm
- 其他临床常规检查仪器 10 mm
2. 淋巴结:病理学增大且可测量,单个淋巴结 CT 扫描短径须 ≥15 mm
(二)不可测量病灶
未满足上述标准的病灶,以及恶性胸腹水、癌性淋巴管炎、囊性变等
二、基线评估时选择一个或多个可测量病灶作为靶病灶,总数不超过 5 个,每个器官不超过 2个。
评价靶病灶时,测量标准选择病灶最长直径。非靶病灶无需进行测量,但应在基线评估时进行记录。所有关于肿瘤病灶大小的基线评定都应尽量在接近治疗开始前完成,且必须在治疗开始前的 28 天内(4 周)完成。
没有可测量病灶的情况下,见不可测量病灶的评价。
三、靶病灶反应评价
| 所有靶病灶消失,全部病理淋巴结短直径必须减少至<10mm。至少持续4周。 | | | | | | |
四、总体疗效评价(overall response):根据靶病灶、非靶病灶及有无新病灶进行总体评价。
注:肿瘤标志物:肿瘤标志物不能单独用来评价肿瘤客观缓解。但如果标志物水平在基线时超过正常值上限,用于评价完全缓解时必须回到正常水平。因为肿瘤标志物因病而异,在将测量标准写入评价方案中时需考虑到这个因素。有关CA-125 缓解(复发性卵巢癌)及 PSA(复发性前列腺癌)缓解的特定标准已经发表。
参考文献
Eisenhauer E A , Therasse P , Bogaerts J , et al. New 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urs: Revised RECIST guideline (version 1.1)[J]. European Journal of Cancer, 2009, 45(2):0-247.
|